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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田径裁判规程内容,培训田径裁判

tamoadmin 2024-05-25
1.田径运动会检查长、检查员工作细则(详细)2.田径一级裁判证和田径教练证有啥子区别3.国家二级田径裁判证相当于学校什么证书田径运动会径赛裁判法田径运动会是现代

1.田径运动会检查长、检查员工作细则(详细)

2.田径一级裁判证和田径教练证有啥子区别

3.国家二级田径裁判证相当于学校什么证书

培训田径裁判规程内容,培训田径裁判

田径运动会径赛裁判法

田径运动会是现代竞技体育和人们休闲娱乐,运动健身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走,跑,跳,投掷及全能项目为内容,根据竞赛规则进行个人或集体的体能,技术,战术,心理等方面的较量,比速度,比高度,比远度。运动强度大,比赛紧张激烈,竞争性强!运动水平的高低往往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体育整体水平的高低!

一, 田径运动竞赛的组织实施

运动会的组织实施一般分为赛前准备,比赛实施,赛后总结三个阶段

(一) 赛前准备阶段的工作

1, 筹备并成立组委会(办公室也叫秘书处,竞赛处,新闻宣传处,后勤处,安全保卫处,外事接待招商处,资格审查处,医疗处等)

2, 制定竞赛计划(1,竞赛目的和名称。2,比赛规模,地点及举办日期3,参赛人员的资格和数额)

3, 制定组织方案和竞赛规程,并发送竞赛规程和报名表

4, 组织报名(大中型运动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是初步报名,在赛前3个月截止;第二次是最后报名,赛前1个月截止;小型运动会一般只有1次报名,赛前20天截止)

(二) 比赛实施阶段的工作

1, 确定大会的报到日期(包括各机构人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各参赛队等)

2, 召开各类会议(包括组委会会议,技术会议,裁判员会,领队会等)

3, 开幕前的礼宾活动和开幕式

4, 比赛(根据竞赛规程和规则,按比赛日程组织比赛)

5, 闭幕式

(三) 比赛结束阶段的工作

1, 运动员裁判员离会

2, 竞赛工作总结

3, 整理资料归档

4, 编印,发放比赛成绩册

5, 汇报组织竞赛结果

二, 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是进行竞赛工作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落实组织方案(根据组织方案拟订运动会的名称,目的要求,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比赛日期及地点,参加单位及组别)

2, 比赛项目及地点,参加单位及组别,和运动员的实际水平等实际情况而定)

3, 参加比赛办法(包括各个单位可参赛人数男,女;每人可报几项,每项可报几人,以及参加者的资格规定等)

4, 报名办法(报名表的填写方法,报名开始和截止日期,报名资格及身体检查规定等)

5, 计分及奖励办法(说明各项目录取的名额,单项和集体项目,全能和破记录及团体总分的计算方法与奖励方法等)

6, 比赛规则(采用最新田径规则,及规则的补充规定)

7, 注意事项(参加本次运动会的所有教练,领队,工作人员,运动员等都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入场顺序等)

三, 裁判员守则

1, 拥护中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心体育竞赛裁判工作。

2, 努力钻研业务,精通本项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 严格旅行裁判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4, 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 裁判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不搞宗派活动。

6, 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径赛:

一, 起点

起点裁判工作是关系到各径赛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最重要环节,其主要任务就是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和运动会的比赛日程,组织各径赛运动员合理的,机会均等的起跑,准时开始比赛。

(一)人员设置及工作职责

1, 发令员(执行发令,有权对起跑犯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2, 召回发令员

(1) 协助发令员检查参赛运动员起跑时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2) 如遇有运动员起跑时犯规跑出,应立即鸣枪召回,并向发令员说明该运动员犯规情况。判罚起跑犯规时,以发令员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3) 发令员未鸣枪时,如发现运动员犯规,不能鸣枪召回,可用声音召回。

3, 助理发令员

(1) 从引导处接受参赛运动员,根据检录表,安排运动员上道,并核对运动员的组次,道次,号码,当采用终点摄影计时时,还应检查小号码。

(2) 起跑时,组织运动员在起跑线后3米的地方排好,并向发令员示意准备就绪。

(3) 监督运动员脱衣上道,并提示服务员列队将运动员的衣物送往赛后控制中心。

(4) 检查运动员“各就位”“预备”动作是否正确;如不符合规则要求,应立即纠正,如符合要求,应立即向发令员举手示意。

(5) 为接力跑第一棒运动员分发接力棒。

(6) 记录犯规运动员,填写起跑犯规情况登记表。

(二)赛前工作

1,全组人员学习规则及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详细分工,制定工作细则,组织裁判工作实习。

2,检查比赛场地,器材和用具(如起点线,起跑器,发令枪,子弹,发令台,通讯器材等)

3,与计时组,终点名次组,进行现场联合实习

4, 与检录组研究工作中的相互配合,明确径赛运动员的入场时间。

5, 准备好所需用具和表格。

6, 有接力项目时,助理发令员准备接力棒。

(三)赛中工作

1, 通常提前1小时到达比赛场地,检查布置场地,器材。

2, 布置发令台的原则

(1) 直道径赛项目发令时,发令员站在跑道内侧,起跑线延长线处,助理发令员与发令员相对,召回发令员在起跑线前3米附近,跑道内外处各一名!

(2) 弯道起跑发令时,发令员站在跑道外侧,并能用狭窄的视角就能清楚观察到所有起跑的运动员的位置。召回发令还是一边一个在1道和最外侧道运动员前3米附近处。

3, 赛前3分钟,助理发令员通知运动员停止练习,组织运动员站在起跑线后3米处待命。

4, 宣告员介绍运动员完毕后,即发出“各就位”口令

5, 助理发令员认真检查运动员的动作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并向发令员举手示意,这时发令员可发出“预备”的口令,待运动员稳定后即可鸣枪

(四) 赛后工作

1, 每单元比赛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2, 全部比赛结束后写出书面材料总结交径赛裁判长

3, 归还所借器材物品

(五) 工作重点和难点

1, 工作要严肃认真,时间观念要强,按大会要求准时发令。

2, 熟悉径赛项目的起点位置,抢道线,接力区。

3, 发令员站位要合理,不论直弯道起跑,应能清楚的看到每名运动员起跑动作和犯规情况,掌握好发令时机。

4, 所需器材和物品有发令台,发令抢,子弹,起跑器8副,接力棒,道次敦,红旗,对讲机,起跑犯规登记表等。

二,计时

计时裁判的主要任务是准确的计取径赛运动员的比赛时间,确定比赛成绩,在长跑比赛中协助终点裁判组作好记圈工作。

(一) 人员设置与分工

计时长1~2人,计时员10~24人分道比赛时,每3名计时员记取1道运动员成绩,其中1人为组长,计时并负责填写径赛成绩记录卡片。

(二) 工作职责

1, 在计时裁判长的领导下,进行分工,学习,工作实习,并与有关的工作组联系,协调。

2, 研究制定各项目的计时方法,制定工作细则

3, 检查场地器材,列出所需物品清单

4, 审核各计时员记取的成绩,确定最终成绩

(三) 计时员的工作位置

1, 三人一组坐在计时架上,主计时员坐在中间,计时主裁判坐在最下面的台阶。

2, 计第1道的裁判员坐在最上面的台阶,计第8道的裁判员坐在最下面的台阶。

(四) 赛前工作

计时裁判长:

1, 领导全体裁判员认真学习竞赛规则与规程

2, 根据计时裁判员的工作能力及具体情况,明确分工与职责。

3, 组织计时员进行计时方法的实习,并统一工作方法,制定工作细则。

4, 确定与有关裁判组的分工协作方法等。

5, 准备好所需器材,表格等。

6, 了解场地设置和器材的准备情况。

计时员:

1, 认真学习规则,裁判法和工作细则。

2, 熟悉秒表性能,掌握计时方法。

3, 熟悉成绩记录方法。

4, 提高计时准确性,减少误差,认真实习。

(五) 赛中工作

计时裁判长:

1, 按规定时间带领计时员入场,按顺序就坐。

2, 检查秒表,接收并审核终点成绩记录表,无误后分发给各组计时员。

3, 各项比赛开始前3分钟,向计时员宣读本单元的比赛项目及顺序。

4, 当听到比赛即将开始的铃声或其他信号时,提示计时员“回表”并用简练语言(如“上道”,“举枪”等)提示计时员注意。

5, 每项比赛开始前或更换项目后,应立即提示起点烟屏位置

6, 比赛中,若计时员秒表或计时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指示后备计时员替补。

7, 每项比赛后迅速收齐成绩记录表,核对后交于终点记录组。

8, 计时长计取每组第一名的成绩,破记录时,及时检查秒表,同时请径赛裁判长和总裁判审核签字(不能回表)。

计时员:

1, 回表

当听到主裁判“回表”口令提示后,及时回表,并立即注意起点,辨认所计道次运动员特征。

2, 开表

当听到“上道”提示后,注意起点发令员动作,听到“举枪”提示后,立即将秒表置于腰腹部稳定,注意力集中,做好开表准备,当看到枪烟或闪光后立即开表。

3, 查表

开表后先看秒表走动是否正常(如发生故障立即报告主裁判)并再次查看本计时道内运动员特征,号码,邻近运动员相对位置变化。

4, 停表

当运动员离终点25米时,计时员眼睛的主光仍继续看运动员,余光看终点线,离终点10米时,眼睛主光看终点线,余光看运动员;当所计运动员的躯干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瞬间时停表。此时目光继续跟踪观察本道次运动员的号码特征是否与成绩记录卡上的号码相同。

5, 读表

将秒表放置胸前,按时,分,秒的顺序仔细观看,如破记录,应立即报告计时主裁判。

6, 记录

每一名计时员所计成绩按1 %秒填在分表栏中(注意书写格式)3人取中间成绩。(2人取慢)

7, 传递

计时员填好成绩卡后迅速往下传于计时长,待其审核无误(无破记录,无较大差异)后,听其“回表”提示,进行下一组次计时。

特殊情况:如遇运动员“串道”,则先抵达的运动员应由本道次计时员记,后到者由空道计时员记,最后按运动员号码调整计时表并将此情况填在卡片相应备注栏里。

不分道跑的径赛项目一般采用“人盯人”的计时,记圈方法,每名计时员分工负责1~2名运动员的计时,记圈,记名次,并兼报脱圈工作。当所负责的运动员脱圈后,计时员应立即站到终点处,及时给脱圈运动员报圈。

(六) 赛后工作

1, 每单元比赛结束后,计时主裁判组织计时员进行工作小结,使工作精益求精。

2, 全部比赛结束后主裁判写出书面工作总结,交径赛裁判长。

3, 主裁判清点计时表等物品。

田径运动会检查长、检查员工作细则(详细)

起点裁判工作:1.任务

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和竞赛规程及现场指;心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径赛运动员按时进行比赛。

2.工作方法

(1)发令员在赛前必须组织学习规程和规则,进行详工,研究工作方法,组织现场实习,检查及熟悉场地、起,置、器材情况等。

(2)助理发令员在赛前10分钟时从引导员处接收·员,并核实运动员参赛号码、道次号、道次。组织运动员起跑器和进行练习。

(3)赛前3分钟,助理发令员通知运动员停止练习,衣服,站在起跑线后各自的道次集合线上候令。

(4)赛前两分钟,指挥中心发出比赛即将开始的信÷ 示屏上显示本组各道次运动员的检录表,同时宣告员介动员。

(5)宣告员介绍运动员完毕,终点摄影计时组起点工员用对讲机向终点摄影计时室报告即将发令,计时器D发令员看到传感指示灯亮立即发出“各就位”口令。此B理发令员要认真检查运动员的“各就位”动作,待动作符合规则时,即举手(或举白旗)示意,发令员则可发出“预备’’口令。待运动员完全稳定后才能鸣枪。

(6)发令员的口令要清晰洪亮,“各就位”口令要长一些,“预备”口令要平稳短促。“预备”到鸣枪应以运动员身体稳定为准。举枪时应举到烟屏中央稍下一点,鸣枪后稍停片刻再放下。发现运动员犯规,立即鸣枪召回。

(7)发令员位置的选择:直线起跑发令时(100米、100米栏、110米栏),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助理发令员的位置如图3—2—1所示。

梯形起跑发令时(200米、400米、800米、4X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400米栏),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助理发令员位置女口图3—2—2所示

弧形起跑发令时(1500米、3阗0米、50m米、1舶闭米)令员、召回发令员、助理发令员的位置如图3—2—3所示。 终点裁判和记圈工作:.任务

准确、迅速地判定径赛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并担任中、长距离跑和竞走比赛的记圈工作。

2.工作方法

(1)赛前必须认真学习竞赛规程和规则,搞好现场实习。

(2)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采用按名次分工的方法。即裁判员每人看一个名次,同时兼看一个与主看名次相邻的名次。例如:7名裁判员分别主看前7名运动员,主看第2、3、4名的裁判员,分别看第1、2、3名。主看第5、6、7名的裁判员,分别兼看第6、7、8名。再由一名裁判员主看第4、5名。裁判

员将所认看的名次填人《终点名次报告表》中并交主裁判。主裁判二人分别看1—4名和5—8名。

(3)部分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多采用按道次分工“人盯人到底”的方法。即每名裁判员只看一个道次。当运动员上道时,核实号码,牢记其特征。运动员起跑后,注意跑进中的名次变化。当运动员到达终点时,判定其名次。也有按名次分工的方法,即每名裁判员只主看一个名次。运动员起跑后,注意观察场上名次的变化,随时辨认自己所认看名次的道次队名或号码),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并立即核实本名次的运动员的道次、号码和队名。

(4)不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在不分道跑的中、长距离跑比赛中,为了准确地判定名次,就必须做好记圈工作。中、 长距离跑记圈的主要方法如下。

第一种方法:终点裁判组担任全部记圈工作,即在终点主裁判领导下,将终点裁判员分成总记圈组、脱圈组和余圈显示组。比赛时,终点主裁判及时向终点摄影计时主裁判刀圈和中途退场运动员的号码。最后一圈前,掌握前8《员跑进顺序,并与计时主裁判核对。最后一圈铃响后,摄影计时主裁判通报领先的1—8名运动员号码。当文临近终点时,根据总记圈组的记录,再次通报运动员到i的顺序。总记圈组由A、B、C三名裁判员组成。比赛开对参赛人数并记人表内。每次运动员通过终点时,由i码,并监看记录工作。B依次在总记录表上记录。圈领先运动员通过终点的时间,记录脱圈运动员的人动员跑到距离终点15—25米时,由A向主裁判报告序,B记录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脱圈组由D、E、F三:

员组成。每圈领先运动员通过终点时,D报号,E记录,报号和监记工作。脱圈运动员距终点10-15米时,根口头报号,由F向脱圈运动员口头通知剩余圈数并举报圈组由G、H两名裁判员组成,C操作余圈显示器,余圈数,记录每圈领先的1—3名运动员的号码。在开表计时,纵观全场,了解运动员脱圈情况,协助、监判员操作,并负责最后一圈的摇铃。

第二种方法:终点组担任总记圈和报圈工作,人工采用“人盯人到底”的计时方法,完成记圈、计时工作。脱圈运动员时,负责该运动员的计时员通知报圈员。当运动员通过终点时,报圈员举牌或口头通知运动员剩余圈数。

田径一级裁判证和田径教练证有啥子区别

田径运动会检查长细则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具体工作是:根据运动会规模选聘裁判员,进行裁判员分工,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与田径竞赛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实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要求各裁判组制定工作计划,使每个裁判组都成为一个能战斗的集体。

(二)召开好各种会议

1、全体裁判员大会

2、裁判组会议

3、主裁判会议

4、领队、教练员会议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各裁判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的器材和用具清单。对于领到的裁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责,以保证比赛裁判时使用。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检查

各裁判组于赛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场地和清点器材。检查后,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进行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需要掌握田径竞赛规则。由于基层单位举办的田径运动会属于群众体育比赛的性质,因此,竞赛规则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对于有变动或另行制定的竞赛规则,应在竞赛规程中或领队教练员会议上进行说明。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沿的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决赛的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而不以预、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田赛项目中,远度项目以比赛的六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好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高度项目以每名运动员最好一次试跳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全能运动项目,以各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的总和排定名次。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在径赛的预、次、复赛中,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如对下一赛次或决赛人数没有影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都应录取;如有影响,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此种抽签应在有关裁判长领导和组织下,成绩相等的运动员自己抽签决定。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这些成绩相等运动员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相等时,则并列。

田赛高度项目比赛成绩相等的录取办法: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如涉及第一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造成成绩相等的失败高度中的最低的高度上,每人再试跳一次。如仍不能判定,则横竿应提升或降低,提升和降低的高度,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一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如涉及其它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田赛远度项目的比赛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相等,则以第三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者,则令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一轮试跳,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多的项目较多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最多者名次列前。

团体总分相等时,应以破记录项目、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二)径赛主要规则

1、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接力的项目,运动员应采用蹲踞式起跑。犯规2次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全能运动员三次。

2、在分道跑项目中,运动员跑出自己的分道,如没有获得利益,也未阻挡他人,一般不应取消比赛资格,否则应取消比赛资格。

3、在中长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后,不得继续比赛。

4、跨栏跑时,运动员手脚低于栏顶面、跨越他人栏架、有意用或脚碰到栏架,均属犯规。

5、接力跑时,在接力区外完成接棒、捡棒时阻挡他人或空手跑过终点。

6、如用3只秒表计成绩,应以2只表所示成绩为准;如各不相同,则以中间成绩为准。2只表,应以成绩较差者为准。

(三)田赛主要规则

1、跳高比赛时,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a)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b)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在规则第12条1(a)、(b)、(c)的全能比赛中,每轮的横杆提升高度均为3厘米。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或(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立柱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l次或第2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2次或第3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试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的情况。每次升高横杆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均应测量横杆高度。当横杆放置在纪录高度时,有关裁判员必须进行审核测量。如果自上一次测量高度后,横杆又被触及,在后继的高度的试跳之前,裁判员必须再次测量横杆高度。即使其他运动员均已失败,一名运动员仍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其放弃继续比赛的权利。当某运动员已在比赛中获胜时,有关裁判员或裁判长应征求该运动员的意见,由该运动员决定横杆的提升高度。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在比赛过程中不得移动跳高架或立柱,除非有关裁判长认为该起跳区或落地区已变得不适于比赛。如需移动跳高架或立柱,应在试跳完一轮之后进行。

2、所有田赛远度项目比赛时,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成绩较好的前八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如第八名成绩相等,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再试跳或掷3次,如不足八人,则均有6次。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比赛助跑道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判为试跳失败:(a)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外地面;(b)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前面或后面起跳;(c)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触地点较区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d)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e)采用任何空翻姿势。测量成绩时,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1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助跑道长度至少应为40米,条件许可时,至少应长45米。助跑道宽度最小l.22米,最大l.25米,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助跑道。助跑道的左右最大倾斜度不超过1:100趴在跑进方向总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为有助于助跑和起跳,运动员可在助跑道。旁放置l~2个标志物(由组委会批准或提供)。如果不提。供此类标志物,运动员可以使用胶布,但禁用粉笔或其他任何擦不掉痕迹的类似物质。起跳板是起跳的标志,应理入地下,上沿与助跑道及落地区表面齐平。起跳板靠近落地区的边沿称为起跳线。紧靠起跳线前应放置一块橡皮泥显示板,以便于裁判员进行判断。如不能设置上述装置,应采用下列方法,紧靠起跳线前沿铺设软土或沙子,宽门厘米,与水平面成30度角。起跳板至落地区远端的距离不少应为10米。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的距离为1~3米。

国家二级田径裁判证相当于学校什么证书

田径一级裁判证和田径教练证是两个不同的证书,分别代表不同的角色和职责。

田径一级裁判证是由相关体育组织或机构颁发的,它是对田径比赛裁判员的资质认证。持有该证书的人员通常在田径比赛中担任裁判员的职责,负责监督比赛进行、判定运动员是否符合比赛规则以及裁决比赛中产生的争议。裁判员需要具备良好的田径知识、规则理解和公正判断的能力,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秩序。

而田径教练证是对田径教练员的资质认证。持有该证书的人员通常负责培训、指导和辅导田径运动员的技术和训练。田径教练员需要具备扎实的田径知识、熟悉训练方法和技术要求,能够根据运动员的特点和需求设计合理的训练计划,并进行指导和指导运动员进行实际训练。

总而言之,田径一级裁判证和田径教练证代表了不同的角色和责任。裁判证是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和秩序,而教练证是为了提供专业的田径训练和指导。

国家二级田径裁判证是一种专业资格证书,相当于在学校获得的田径裁判方面的专业技能证书。

国家二级田径裁判员证书的含金量很高,是田径裁判员技术等级的第二级别,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考取国家二级田径裁判证后,可以在县级或相当县级竞赛中担任正、副裁判长职务。

如果想要从事田径裁判工作或者在体育领域有所发展,考取国家二级田径裁判证是非常有用的。通过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可以提升个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更好地保证比赛的公正和顺利进行。